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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同法院:司法温度托举生命之重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3 15:03:00    

怀化日报全媒体讯“唐某某,今天调解协议已经兑现了。回去后要好好保重身体,你父亲的事也得慢慢释怀,他肯定也想你好好的……”“我明白,谢谢法官,你们辛苦了……”近日,会同县人民法院林城人民法庭,一场生命权纠纷调解画上句号。当承办法官将7万元赔偿款递到当事人手中时,当事人眼眶泛红。

案件回溯至2024年10月。唐某父亲在与七位亲友聚餐饮酒后骑车坠亡,留下有尿毒症病史的儿子唐某与年迈的母亲。承办法官在阅卷时发现,在原告来法院起诉前,这起纠纷已历经三级调解未果,原被告均为乡里乡亲,既有情感纽带又有利益纠葛。

“父亲给了我第二次生命,我只想知道真相。”第一次庭审时,唐某的哭诉让审判庭气氛凝重。但七名被告与第三人全部缺席,案件陷入“被告不应诉、原告难释怀”的僵局。

休庭后,承办法官结合调取的事发时派出所对死者本人、同饮者等人的询问,事发后村委,乡政府的调解记录,第三人的询问笔录等,事情的基本情况得到还原。

承办法官积极和原被告双方律师沟通协调,一纸判决书显然不是最佳解决方案,如何抚慰原告失去亲人的悲痛?如何在情与法之间寻找平衡?这个案子有没有调解的可能?法官决定启动“背靠背”调解模式,带着书记员五次下乡走访。

“他喝多了我确实劝过,可他执意要走......”被告吴某在法官第六次走访时终于松口。“出点感情钱可以,但不能狮子大开口。”杨某的态度也开始软化。通过析法明理与情感疏导双管齐下,双方终于在2025年3月达成和解协议。当天下午,法官带着国徽赶赴村委会,现场完成赔偿款交付。这场持续数十天的调解,让法律文书不再是冰冷的纸张,而成为抚慰创伤的良方。

“每个案件都是当事人的人生。”承办法官在结案报告中写道。面对可能激化的邻里矛盾,法院没有机械适用法律条款规定,而是通过调解实现了“法理情”的有机统一。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,正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基层司法的生动实践。

从田间地头到审判庭,从法理辨析到情感共鸣,会同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“司法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工具,更是守护民生的温度。”(胡昭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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